2011年8月23日,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在河南福壽園召開公墓服務標準起草工作交流會。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。河南省民政廳常東河副廳長、中國殯葬協會朱金龍副會長和北京、上海、江蘇、河南等地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相關標準起草人參加了會議。
會上,各起草小組交流了《公墓接待服務》等5個標準編寫情況及工作進展,并就標準起草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進行了討論研究。各標準起草小組根據會議整體討論的結論,重點從體例、結構和各標準協調性等幾個方面對相關標準進行了修改整理。與會人員在對《墓志制作服務》進行討論時,南京編寫小組成員提出更名的建議。更名原因是“墓志”和“墓志銘”應為兩個概念,即“墓志是墳墓的地上構筑物”,“墓志銘是墓志上的文字”。但2009年已發布的國標GB/T 23287-2009 《殯葬術語》中,對“墓志”與“墓志銘”采用同一解釋。根據行業標準服從國家標準的原則,為保證標準名稱的一致性,經與會人員共同研究,同意將《墓志制作服務》更名為《墓體制作服務》。
張明亮司長在總結講話中再次強調了標準制定的重要性,并要求在今年標準制定工作中要重點把握四點原則:一是規范性原則,要嚴格按照標準制定的程序和格式要求編寫;二是政策性原則,標準的編寫要與現行政策相銜接;三是公平性原則,標準要做到信息對等,體現對施受雙方的公平性;四是前瞻性原則,標準的制定要符合殯葬改革的方向,起到對行業發展的引導性作用。
